天道不仁吾自当(9)

    虽然着急离开,但南玥还是先把红叶城里的事情都一一处理了。

    南玥最开始靠的是进桃源村后山深处,采足够年份的草药赚的钱,顺便和小叔一起打猎,带来城镇里卖。

    后来便用攒下来的钱,租了一个小铺子,专门做卖野味的生意。

    红叶城附近村子很多,大部分靠山,经常有猎户进城卖野味,但是这种东西,不是天天都有人要,猎户们又不能久待,于是后面都被南玥收了,然后处理好了卖给大户人家或者酒楼。

    南玥虽然外表是个十几岁的少女,但处理起野味来格外干净利落,比那些屠夫们看起来赏心悦目多了。

    经常有办宴席的过来买,也有一些大户人家们专门请她去宰杀处理肉畜,亦或者寻些药草,倒是有很多稳定的客人。

    她前两天暂时关了铺子,想着忙完家里的事,就重新开起来。

    但现在也没必要了。

    开了一年多的小铺子去找人退了半年的租,本就是很好的地段,不缺租客,倒是很顺利。

    隔壁肉铺的大叔见此,还关心的询问了几句。

    谁不知道,红叶城有一位卖野味的西施啊。

    南玥只道有要事要办,开不了铺子了。

    她把铺子里剩下的几只野兔野鸡都低价卖给了肉铺大叔,大叔乐的不行,红叶城有些员外特别爱吃野味,只是可惜这玩意太贵,现在这个价格给他,他可以高价卖出。

    办完铺子的事,南玥又去找人把小宅子卖了。

    红叶城的房子不便宜,更何况她选的这个宅子,虽然不大,环境地段都很好,每夜都有官兵巡逻经过,安全得很。

    她当初想把家人接过来,买这个宅子几乎花光了挣来的银子。

    只是现在着急离开,势必要降低价钱才能卖出了。

    正好,卖宅子的银钱可以当做路费。

    南玥办完事回来时,天色已经黑了,她回房间收拾东西,打算明天就离开。

    春芝还没有走。

    她帮她收拾着包袱,眼圈红红的,一看就是哭过。

    “姑娘,非离开不可吗?”

    她看着少女的背影,不光是舍不得,她还不明白。

    明明日子过得这么好,是什么事情非要姑娘去做不可呢,姑娘也才十几岁啊。

    南玥把几件衣服叠放好,声音平静,“过几日,消息传来,你应该会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也是我不得不离开的理由。”

    “好了。”南玥系好包袱,“记住我说的话。”

    她顿了顿,“红叶城挺好的。”

    没有仙人妖魔的消息,证明红叶城是一个很平静安宁的凡人城池。

    可也说不准,就像桃源村,飞来横祸。

    她并没有多说,很多事,对于没有能力的百姓来说,糊涂点,不知道更好。

    现在的春芝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直到南玥离开的几日后,突然听人说起,偏僻的桃源村由于秋日天干物燥,在夜里起火烧了整个村子,没有一个人逃出来,这才明白了。

    春芝又狠狠哭了一场,心疼只此一人的姑娘。

    她并没有想,什么火能烧灭一个村,鸡犬不留。

    *

    落日城。

    与红叶城秋日满目枫叶不同,因为城中高楼在落日之时,能欣赏漫天晚霞,城中心高塔下,还有一座湖泊,太阳落下时,在水中映着,就像落在城中湖一般,故明落日。

    落日城比红叶城要大得多,也更热闹。

    穿着华贵者比比皆是,宽阔的街道上,不时行过珠光宝气的车架。

    此时,城中告示前,挤满了人。

    众人七嘴八舌。

    “这上面写的什么?”

    “我看看我看看……”

    “吾儿于两月前,被一大妖掳走,不知生死,若有捉妖师能救吾儿,吾愿以黄金……三百两做酬谢?!”

    有人惊叫出声。

    现在这张告示已经不是普通的告示了,而是发着光的三百两黄金!

    难怪告示前挤满了这么多人。

    普通百姓一辈子都挣不到三百两,不对,是连黄金都没摸过!

    虽然看得人多,心里也垂涎这三百两黄金,但却没有人敢揭这个告示。

    不远处的茶馆里,身穿青衣的少女正在喝茶,默默看着那边的人们。

    茶馆小二是个年轻小哥,见少女长得漂亮,好心给她解释,也借此和她说几句话。

    “贴告示的是范府的人,范老爷是咱们落日城里数一数二的富商,听说他家地板都是金子贴的……”

    “前些日子,范老爷的独子被掳走了,听说是个法力高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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