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尔有一个响彻大世界的威名:火焰之主。
无数歌谣和行谊流传至今,歌颂着他的传奇事迹。
这些歌谣和行谊流传于各个种族之间,版本众多,各种细节更是花样百出,传至今日,已难辨真伪。
其中最为流行的版本便是《炽火行》,它不像歌谣或行谊那样晦涩难懂,也非一板一眼的史诗教材。
它参考了大量的史实资料,融合了传说野史,进行了艺术化的加工和处理,使得王希尔的传奇更像是紧张刺激的冒险小说,一经出版,就广受欢迎。
可考据的是,王希尔是黑、白、黄三色人族混血,即黄色人族的外貌,白色人族的肤色,同时具有黑色血统带来的天赋,并且是第一个觉醒火元素感知和操控能力的人族奴隶。
在那个年代,他就是人人口中的“杂种”。
当然,因为王希尔,今天的人族混血可是人人羡慕的高贵血统。
在所有可查证的史料中,在河云城的人族奴隶名单上,最早出现了王希尔的名字。
那时的河云城里,灵族为主,人族为奴。
《炽火行》中,王希尔的传奇就从这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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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云城,璃玉庄园内。
人族奴隶早已习惯了烈日下的工作,他们面无表情地采摘、打磨璃玉,但其中的几个人族已经无法忍受饥饿。
王希尔也仅剩几块面包,分给了这几个族人。
面包刚拿出手,他们就一哄而抢。
他小声地告诫他们,不要有太大的声响,监管他们的园看还是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
那天他们的运气极差,被庄园主朗曼撞了个正着。
他以“消极怠工”为由,要用电枪枪毙他们几个。
一阵风吹过,朗曼顿感神清气爽,他心情不错,没想到一来就可以享受生杀予夺。
雨后的大地被晒得干硬发烫,跪着的王希尔浑身打了个哆嗦。
他余光轻扫,感觉旁边跪着的应有五人。
电击声滋滋响起,紧接着扑通一声,有人倒地。
“很快就到自己了,”王希尔心想,“我为什么不等到工作结束再……”
电圈将他的双手锁在背后,他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下,电圈就锁得更紧了。
钻心的痛意在王希尔的脑袋里炸开了花,他紧要牙关,不出一声。
他一旦发出任何响动,朗曼就会跳过旁边的几个人,先对他的脑袋来一枪。
“黑狗!”他心里这样咒骂着。
朗曼似乎注意到了他变紧的电圈,斜眼看着他,冷笑道:“别着急,马上就到你了,你们这些人族,干活的时候不积极,看到电击枪的时候倒是挺积极的嘛!”
话毕,又是一阵电击,惨叫声与“咣咣”的倒地声,让王希尔的心脏如雨点落鼓般砰砰跳动。
很快,冰冷的电枪顶在了他的太阳穴,朗曼的力气很大,电枪将他的头顶歪在了一旁。
此刻,疼痛伴随着耻辱,他感到了人族的卑微和弱小。
王希尔紧闭双眼,眼皮不自觉地抽搐。
“啪”!
朗曼扣动了扳机,王希尔身体猛地一抽,电枪却没有任何反应。
“你这只杂皮老鼠真是好运!”朗曼嘟囔着再次扣动了扳机,啪一声,电枪还是没有反应。
王希尔本能地再次抽动身体,电圈又紧锁一圈,这次他没有忍住剧痛,“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朗曼不耐烦地连着扣动了几次扳机,电枪仍无任何反应。他气急败坏,索性用电枪猛敲王希尔的后脑。
王希尔一头栽倒在地,满脸土灰,世界颠倒。
他看到了旁边站着的族人,他们沉默,不忍观看。
屈辱再次涌上心头。
朗曼左手一挥,空中出现一道圆形光门,一只体型巨大的黑色藏獒自光门跳出,黑色的毛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灵族会与灵域内的生物签订契约,使它们成为自己的灵宠。
朗曼的灵宠就是一只黑色的藏獒,因此大家背地里都称他为黑狗。
璃玉庄园的人族都十分害怕这只藏獒,不知多少人族葬送在它的猛扑恶咬之下。
围观的人族一声不吭,但有一个共同的想法:宁可被电死,也不能被这只藏獒咬死。
旁边放着一个老旧的木箱,其中有三颗散发淡淡光芒的璃玉储能弹。
藏獒从中衔出一颗,交给了朗曼。
朗曼将璃玉储能弹装入电击枪中,对准地上的王希尔扣动了扳机。
“噗呲”一声,疲软的水流喷在了他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