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人类情感的表达。
《尚书·舜典》云:“诗言志,歌永言。”在先秦时代,乐和礼同为社会成员所必需的品德和技能。国家各种庆典之中,乐舞几乎是每一个环节都必不可少的,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先秦时代,乐包含的内容较为丰富,并不仅仅指音乐,其实也包含诗歌、舞蹈。《周礼》中就记载,乐官管辖的除了乐师、罄师、钟师、笙师、鼓人等之外,还有舞师。乐官之下,还有各种级别,总人数超过了一千五百人,可见其重要性。
既然乐在当时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如此重要,且这种技能比较难得,需要长时间的专门培训才可熟练,那么自然就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培训。周代就专门设立了大司乐这个官职来专门管理,当时的乐人也基本都掌握在政府或大贵族手中,地位较高。
到了春秋时期,“礼崩乐坏”,乐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下降。虽然掌管正式礼仪乐舞的人都在,但已不可避免地加入了新的娱乐元素,即很多乐人渐渐成为向诸侯提供娱乐服务的艺人。简而言之,原本传统礼乐的雅正之声渐渐变成了娱人的俗乐之声,毕竟“礼崩乐坏”嘛,金主们的审美已经发生了变化,乐人为了生活,只能去适应市场,渐渐衍生出了新的流派。
战国之后,乐人、优人、伶人甚至倡、俳之类的称呼频繁出现。在那个混乱的年代,各国竞相招纳人才,就连鸡鸣狗盗之辈也不放过。乐人作为一种有特殊技艺的人才,也在各国招纳之列,很多人四海为家,到各国王宫服务。“齐宣王使人吹芋”这个故事都听说过吧?嗯,滥竽充数这个成语的典故嘛。但值得一提的是,在那个时代,乐人的地位仍然很高,虽然不如先秦时期,但仍然是“士”。
秦汉时代,作为大一统的国家。政府机构中有专门负责礼乐的部门,如秦代的“奉常”汉代的“太常”。但也就是在此时,乐人的身份慢慢发生了变化。先秦时期,乐舞用“国子”(诸侯子弟),到了汉代,除了雅舞用良家子(爵位五大夫或官位六百石以上的子弟)之外,其余的皆用“国之贱隶”,并在三国时期发展到了顶峰,身份地位的衰落已经非常明显。
到了南北朝时期,情况进一步恶化。“乐户”、“乐伎户”一词始见于北魏,属于杂户之一。当时军队里编有军乐队,即“鼓吹部曲”是也。当时士兵的地位,大家都懂,人身不自由,世袭当兵,身份低贱,作为军乐队的乐人能好到哪去?考虑到当时国家级别的音乐管理机构太常的人与军队里的乐户经常调换、交流,因此太常乐人的地位也高不到哪去,乐户的地位日薄西山也就可以预料了。
对了,那个时候各国打来打去,乐人作为一种相对紧俏的“资源”,经常被胜利者俘虏。俘虏是什么地位,不用多说,这进一步加剧了乐人地位的下降。
隋及初唐基本是魏晋南北朝的延续,制度大同小异。在隋代,乐户甚至由罪犯配没,比如隋文帝时期的司马消难被从陈国抓回后,虽然免死,但被罚当了乐户,可见真不是什么好职业。
隋文帝杨坚对乐人而言,其实并不坏。因为他本人不好乐舞女色,因此除收编了少部分正声雅舞所需的人才之外,齐、陈两国的乐人大部分放归州县,编户为民。请注意,这一点十分重要,放归的乐人在地方上虽然很可能仍然从事着乐舞职业糊口,但他们身份上不是贱户,是正儿八经的民户,籍贯在各自的州县,有人身自由,可以考学。
隋炀帝时期出现了一点反复,这货挺喜欢音乐舞蹈的。但老子留给他的官方音乐机构里没几个人,而且也不怎么符合他的口味,于是又下令把原来放归州县、编户为民的乐人召集到京师,编为乐户,专门为他服务。
但就这样居然还不够!杨广这货甚至还要求民间会乐舞百戏的人也来长安,专门给他表演。好在还算有良心,这些人没被编为乐户,而是以一种到太常轮值的方式服务,姑且算是徭役吧。对了,人数最多时有三万余人,让人很是无语。
隋朝灭亡后,又迎来了一位相对不怎么喜好乐舞的君王,即唐高祖李渊。他在武德四年下了一封诏书,下令遣散全部乐户:“太常乐人,本因罪谴,没入官者,艺比伶官。前代以来,转相承袭。或有衣冠继绪,公卿子孙,一沾此色,累世不改。婚姻绝于士庶,名籍异于编氓,大耻深疵,良可矜愍……宜并蠲除,一同民例。”
废除太常乐户的时间其实是唐军入长安,立傀儡皇帝的时候(义宁年间),武德四年的这道圣旨只不过是补了一次手续罢了。太常乐户被废除后,其籍贯都归入地方州县,成为平民,从此可以与其他阶级通婚,可以考学,可以做官,对这些人是一大解脱。
不过在高宗时,因为各种需要,以及帝后都十分喜爱游戏娱乐,于是再一次扩充太常乐户。这些乐户的籍贯仍然属于太常,世代不易。而因为乐府初建,人手不足,水平也参差不齐,于是便召天下音声人入京服役,并教授乐户各种技能。这些所谓的音声人,即武德年间放归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