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弦咬着牙。
妈蛋!
他早该想到的。
郑春和,一开始,就是因为白乔楠,才出现在别墅外的。
白乔楠,对于郑春和来说,一定有特殊的意义。
否则他不会在第一天,发现自己后。
第二天,却仍然出现在别墅外……
作为一名老兵,并且躲避鬼差追捕这么多年。
他本不应该,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林弦深吸一口气。
又把这口气缓缓吐出。
“白乔楠,是你的妹妹吗?”
郑春和,点了点头。
他的眼瞳的位置,是两个黑框框的洞,但林弦却觉得,他看着白乔楠时,一定饱含深情。
这份情感,不是恋人的情欲。
是属于亲人之间的生死相依……
你陪了我多少年,花开花落,一路起起跌跌!
“她之前……她上一世的名字,叫郑景明!”
“我俩当年,其实不叫这个名字,我叫郑二狗,她叫郑二丫。解放后,镇上来了一个大学生,他觉得我俩的名字,太过随便了,所以给我俩改了名字,郑二狗改成了郑春和,郑二丫改成了郑景明……春和景明!那位大学生说,生命是一万次的春和景明!”
林弦不自觉的点了点头。
“说得真好!你什么时候找到投胎转世的妹妹的……”
郑春和,黑洞洞的眼眶,仍旧“盯”着白乔楠。
“十四年前吧!大概……”
郑春和说到这里,从自己的怀里,摩挲出一枚铜铃。
他提着铜铃,轻轻晃了晃。
叮叮当当。
林弦记得这个铜铃。
他入住别墅的第一晚。
就是因为听到了铜铃声,才下的楼。
郑春和抬起另一只手,摩挲了几下手里的这只铜铃。
“我是在妹妹的坟头,发现的这枚铜铃。”
“铜铃应该是给她挖坟的好心人,埋葬她时,从她身上掉下来的。铜铃的阴气很重,沾染了妹妹死时的怨气,还有部分魂魄的气息……这枚铜铃,是她小时候,我逗她的小玩意,娘亲走的时候,她还在襁褓里,饿的时候,便嚎啕大哭,我为了让她不哭,就从家里找出了这个小玩意儿逗她,很神奇的,每一次,铜铃一摇,她就不哭了……我没想到,这个小玩具,她竟然一直带着,直到她死!”
“靠着铜铃的指引,我在东北找到了她。”
“她出生在东北的一个小城市。很神奇,她出生的医院,距离鸭路江大桥不远……我们当年,就是从那里离开的祖国。”
“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八岁了……这一世,她没有哥哥,也没有其他的兄弟姊妹,但是有爹娘。”
“那是一个不算太富裕,但还算健康的家庭,父亲是开大货车的,母亲在城市里,经营着一家小饭店……因为父母工作都忙,她时常被送到姥姥(外婆),姥爷(外公)家!她童年的大多数时候,都是跟着两个老人生活。”
“她的姥姥,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家,对她算是溺爱,会变着花样给她做好吃的;姥爷,年轻时,是个木匠,会给她做小板凳,小木马……这都是上一世,她和我在一起时,我没办法给她的。”
“我那时,不敢离她太近,因为她年龄尚小,我又是个鬼魂,距离她近了,阴气侵扰,会让她生病的,所以我只敢远远的看着……”
“她上初中时,生得漂亮,性格又好,我本以为她会结交到很多朋友,结果没想到,却遭到了学校里,一个校霸女生的嫉妒,学校外,还有黄毛小混混,想要纠缠她……”
林弦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唾沫。
他此时,竟然替那个校霸女生,还有那个黄毛,捏了一把汗。
你们招惹谁不好,你们非招惹她。
“嗯……你对校霸还有黄毛动手了?”
郑春和,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两声。
“略微,吓唬了一下!”
“没过多久,校霸就转学了,黄毛,也消失了。”
“再后来,她上了高中,沉迷追星,学业耽搁了一阵儿,不过幸好,迷途知返,高二的时候,开始发力,高三开始奋发图强……大学,考到了京城。”
“所以,我就跟着她来了京城……当然,她一直不知道我的存在。”
“上一世,她这个年纪,是在纺织厂当女工,这一世,她上了大学,在校园里,有了多姿多彩的人生……当然,还是有很多年轻的男同志喜欢他。”
“其中一位男同志,长得高大帅气,经常在她的宿舍楼下,手持捧花的等着她。”
林弦挑了挑眉。
“那这个男同志,符合你的心意吗?”
郑春和叹了口气。
“我发现那个男同志,朝三暮四,除了妹妹之外,他还撩拨着同校的其他学妹……我不满意,但两个人还是在一起了……”
“但是我一直盯着他们,那小子,除了和妹妹,拉了几次手之外,没占到妹妹的其他便宜